某保税物流加工贸易企业专业从事各种电脑显示器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业务,产品70%外销。该企业出口的彩色显示器保修期为3年,期间接受客户任何理由无条件退货。因此每年均有极少量的外销显示器因各种在(如外观、性能、销量等)从欧美等国退回工厂维修,企业就以上成品该如何合理退运向苏州工业园区海关求教。
目前,已出口的产成品退运进口有3种贸易方式,分别是进料/来料成品退换、退运货物以及修理物品。这三种方式分别针对不同的成品退运需求、保税物流加工物流企业可根据自自不同的需求进行相应的选择。
进料/来料成品退换--加工贸易出口成品退运的首选方式。进料/来料成品退运是加工贸易项下的一种贸易方式,是专门针对进料/来料加工出口成品的退换方式。该贸易方式通过加工贸易手册进口,扣减手册出口成品数量,待修理完成后仍然以进料/来料成品退换方式出口。由于手册有效期较短,而产保修期相对较长,常常会出现已出口成品产生退换需求时原出口手册已核销结案的情况,这时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退运货物或修理物品两种贸易方式退运进口。进料/来料成品退换方式享受保税待遇,税收成本低,是加工贸易出口产品退换的最优选择。
退运货物-应用范围最广的退运方式。退运货物适用于进口后不需复出口的情况。通常用于本企业一般贸易出口产品的退运,且贸易方式不需征税进口,也不需提供O证及国货复进口证明。但加工贸易项下,在原出口成品手册已结案,也可以选择退运货物贸易方式。
修理物品-专门针对待修理出口成品的退运方式。修理物品贸易方式需缴纳保证金进口,修理完毕后通过该贸易方式复出口。这一贸易方式仅适用于自产出口产品的退运维修并最终复出口,为加工贸易企业成品已出口但当前手册已核销且进口后仍需复出口的情况提供了一个选择。
由此可见,本案例中显示器生产企业如果需退运本企业现行手册中出口的成品,进料/来料成品退换是最好的选择。如果原出口成品手册已核销结案,在退运成品不需复出口的情况下,应选择退运货物方式进口;如果退运成品仍需复出口,则造就修理物理方式进口。随着企业生产和服务日益朝着多样化和多元化方向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面临同样的选择,因此让更多的企业深入了解这三种保税物流贸易方式各自的含义和特点具有非常普遍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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